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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小学仪器交接制度

2013年10月11日 18:38:32 访问量:711

第一小学仪器交接制度

1、仪器保管人员调动或变更时,主管人员、财产保管员及时与仪器保管员一次性办理交接手续。

2、对短缺的仪器及药品,保管员负责追回和解释,对帐物不符情况,原则上不予办理,并作出相应的处理。

3、移交范围包括三帐、规章制度、仪器、钥匙。

4、交接清册必须由主管领导,交接人员,财产保管员签字有效。

编辑:刘彦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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