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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小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

2013年10月11日 18:37:36 访问量:719

第一小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

1、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,个人借用的仪器,人为造成破损的应照价赔偿。

2、学生未经实验教师同意擅自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,应照价赔偿。

3、仪器被盗或火灾损坏等,追查有关人员责任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赔偿。

4、对赔偿的仪器金额,原则上应按现价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,相应赔偿。

编辑:刘彦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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